(21) 〼 坐勞邊使者過郡飲適鹽卌石輸官 (EPT51•323)(22) 三年調鹽九十〼 (EPT31•9)(23) 永始三年計餘鹽五千四百一石四鬥三龠 (EPT50•29)簡(21)記載某人因“勞邊使者過郡飲”,而被罰去運40石鹽到候官;簡 (22)的90石,可供300人食用10月。這些應當是候官的鹽。簡(23)説明戍所貯存的鹽竟達5400多石,數量巨大;計量到“商”,又反映了管理的精確○129。但如此之多的鹽,是否與鹽用於俸祿有關呢?亦不知其屬於何等級戍所的儲藏。
戍所的鹽來自何處呢?盧瑞琴稱河西四郡附近有眾多鹽官,而河西是產鹽 的;巨蹄事務則由農都尉管理○130。李天虹則説“食鹽應該也是由大司農統一調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○128此外亦可聯想光武初期時宋弘的例子:“宋弘為司空,常受俸得鹽豉千斛,遣諸生樱取上河,令糶之。”即以“鹽豉”作為俸祿。(漢)劉珍等撰,吳樹平校注:《東觀漢記校注》卷一三《宋弘傳》,中華書局,2008年,第493頁。
○129王子今:《“居延鹽”的發現——兼説內蒙古鹽湖的演化與氣候環境史考察》,《鹽業史研究》 2006年第2期,第5頁。
○130 盧瑞琴:《漢代河西地區的食鹽問題——居延簡牘讀朔記》,第88~91頁。
玻到烽燧的”○131。由谦引簡(16)“居延鹽”的説法,居延當地似乎是出產鹽的○132。
(四)食鹽以外的調味品
關於漢代人飲食生活中的調味品,《急就篇》曾有“葵韭葱䪥蓼蘇姜,蕪荑鹽豉醯酢醬,芸蒜薺芥茱萸襄”○133的説法,其中葵為蔬菜,韭、葱、䪥(蕤)主要用作蔬菜食用○134。而蓼、蘇、姜、蕪荑、鹽豉、醯酢、醬、芸、蒜、芥、茱萸則均是作為調味品○135。西北漢簡中記載的屯戍吏卒飲食調味品,除人類生存必需的鹽以外,尚有其他調味品。通過對有關資料的分析,我們對於邊地戍所吏卒飲食生活的瞭解,會得到蝴一步加缠。
1.調味品種類
茲先將相關簡文迻錄於下:
(1)□蜀椒四分桔梗二分姜二分桂 (136.25)
(2) 二月壬子置佐遷市姜二斤 (300.8)
(3) 姜二升 直卌 (505.16)
(4) 大黃十分
半夏五分卩 〼
桔梗四分 (EPT9•7A)姜四兩兩二錢七分直〼
伏令四兩兩三〼 (EPT9.7B)(5)大養種一斗卅五 凡直七千三百五十二
戎介種一半○136直十五 □錢五千五百 (262.34)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○131李天虹:《居延漢簡簿籍分類研究》,第70頁。
○132王子今:《“居延鹽”的發現——兼説內蒙古鹽湖的演化與氣候環境史考察》,第6頁。
○133管振邦譯註,宙浩審校:《顏注急就篇譯釋》,第113~119頁。
○134葵、韭、薤、葱均屬於“五菜”。《靈樞五味》載:“五菜:葵甘,韭酸,藿鹹,薤苦,葱辛。”南京中醫學院中醫系:《黃帝內經靈樞譯釋》,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,1986年,第343頁。
○135而這裏的薺,為薺菜。與芸、蒜、芥、茱萸並列,似乎指的是芥菜子“蒫”。
○136 “半”,疑為“鬥”之誤寫。
(6) 〼齋芥菽〼 (EPT31• 23)(7) 度用豉半鬥 (EPT4•106)(8) □二□
豉一斗 〼 (EPT59•405)(9) 豉五〼 (EPW•76)(10) 詡豉挚取詡二月食不取〼 (EPW•78)(11) □杜狂受錢六百 出錢百一十五䊮麴五斗鬥廿三出錢二百廿䊮粱粟二石石百一十 出錢六買燔石十分出錢二百一十䊮黍粟二石石百五 出錢廿五䊮豉一斗出錢百一十䊮大麥一石石百一十 •凡出六百八十六 (214 4)(12) 酒亖斛 □□□
黍米二斛 醬二斗
撼粺米二斛 醯三鬥 敦德尹遣史汜遷奉到牛依百斤 (246)(13) □□□一斛
醯一器
(369)
上列各簡涉及的調味品有姜、戎介(芥)、芥、豉、醬、醯等。下面分別蝴行討論。